隐匿的投资
日期:2024-04-12 11:26:26  发布人:纪委办  浏览量:42

       “也许一包烟就是你走向牢狱之灾的钥匙,真是切肤之痛……”近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粮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播出的警示教育片中,该县原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某林声泪俱下,为昔日的违纪违法问题作出深刻忏悔。

  此前,连云港市委联动巡察组在对灌云县粮食系统进行专项巡察时,发现郑某林存在重大事项违规操作、收受贿赂等问题,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

  在初步走访调查中,不少人反映郑某林的哥哥郑某军经常打着郑某林的名头,在外承接粮食购销业务、参与相关粮库工程建设与发包。

  调查组对相关银行账目进行筛选比对后发现,郑某军不仅与郑某林有多笔大额银行转账,还与多名乡镇粮管所的负责人有大额资金往来,其中一笔100万元的转账记录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

  转账记录显示,郑某林曾向郑某军转账100万元,同一天,郑某军又将钱转给了原陡沟粮管所所长孙某。

  “这100万元是我借给我哥哥的,他借给孙某干什么,我不知道。”调查组找到郑某林了解情况,郑某林这样辩解道。

  “之前郑某林找到我,说他哥哥想和我一起投资,我想他是县粮食局领导,业务上能帮忙,就同意了,后来给分红的时候,也是多给的。”孙某说道。

  “既然是郑某军和孙某两人合伙做生意,孙某转给郑某军钱后,郑某军又把钱转给你了,这是怎么回事?”在银行流水中,孙某曾多次给郑某军转账,郑某军又把钱转给郑某林,调查人员再次找到郑某林。

  “孙某有粮食经营的经验,投资回报率肯定高,我就想合伙投资挣一点,以我的名义影响不好,就拿我哥哥名义出资的。”在证据面前,郑某林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根据相关政策,原陡沟粮管所转为股份合作方式经营。郑某林利用担任灌云县粮食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时任陡沟粮管所所长孙某在入股陡沟粮管所以及投资建仓等方面提供帮助,借其哥哥郑某军名义与孙某合伙入股陡沟粮管所,非法获利73万余元。

  工作人员顺藤摸瓜,郑某林、郑某军等人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最终,郑某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郑某军等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灌云县纪委监委以此案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深挖彻查,先后立案查处粮食领域11人,深刻剖析粮食领域存在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讯员王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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